各研究所(室)、臨床醫(yī)學中心、科室:
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精神,為做好我院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
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yōu)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chuàng)新研究群體項目、地區(qū)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聯(lián)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項目)、重點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請范圍的項目類型,其申請接收時間將另行公布。對于隨時受理申請的國際(地區(qū))合作交流項目,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二、申報基本流程
1. 2015年度所有項目類型均采用“在線方式”申請項目,請申請人登陸科學基金ISIS信息系統(tǒng),準確選擇相應申請項目類型(含亞類說明和附注說明),按照相關要求在線填寫申請書,并將申請書附件材料電子化上傳。建議將特別要求提供紙質原件的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倫理證明等在申請書(見附件)正文中掃描上傳。
ISIS系統(tǒng)用戶信息生成程序:
第一步:明確申報渠道:
面上項目、青年基金項目→蘭州大學(依托單位)
地區(qū)基金→定西市人民醫(yī)院
第二步:生成ISIS系統(tǒng)用戶信息
面上、青年項目申報人致電項目辦(8942722),由項目辦統(tǒng)一匯總后交蘭大科研處申請。
地區(qū)基金將個人信息(包括科室、電話、郵箱)發(fā)至[email protected],由項目辦錄入系統(tǒng)后生成。
如個人已有ISIS賬號,不必重復生成,只需在“個人信息完善”里變更單位即可。
第三步:完善個人信息
登錄ISIS系統(tǒng)后,真實準確的完善個人信息和成果在線。
2. 請申請者遵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和相應類型項目的有關管理辦法,按撰寫提綱要求填寫申請書,并根據(jù)《蘭州大學/定西市人民醫(yī)院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形式審查明細表》(見附件)逐項核對并簽名確認。
3.所有項目申請書(項目組成員必須確定)請于
注意:此查重結果,并不能完全避免項目超項。因此,請申請者本著對自己和他人負責的態(tài)度,在選擇項目組研究成員時,一定要征得參加人員的同意并由本人簽字確認,對編造虛假人員信息,因項目組成員不知情而造成項目初審未通過者,后果自負。
4. 申請項目經查重和形式審查合格后方可打印正式紙質申請書,并經項目組全體成員簽字后雙面打印一式兩份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倫理證明等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務必保證電子版申請書與紙質版一致(版本號一致,申請書水印為nsfc2015),于
三、注意事項
1. 請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指南》和相應類型項目的有關管理辦法。
2. 1個申請項目的合作單位不得超過2個。
3. 查重結束后會在isis系統(tǒng)中統(tǒng)一退回項目申請書以便申請人修改,待紙版pdf申請書經項目辦審核無誤后方可上傳正式版申請書.
4. 特別注意:為防范學術不端行為,避免重復資助,自然科學基金委通過計算機軟件對申請書內容進行比對(相似度檢查),特別提醒申請人注意:
(1)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以不同類型項目向同一科學部或不同科學部申請;
(2)受聘于一個以上依托單位的申請人,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通過不同依托單位提出申請;
(3)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4)不得將已獲資助項目,向同一科學部或不同科學部提出重復申請。
以上情形如有查實,將提交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jiān)督委員會處理。請各位申請者要嚴格遵照基金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出現(xiàn)學術不端行為。
5. 申請書中所列的經費預算也要經過評審專家審定,一旦項目獲得資助,一般不得在提交計劃書時無故變更申請書中的經費預算,請申請人認真填寫經費預算表。
6. 我院高級職稱科研人員參與外單位項目申請者,須填寫《蘭州大學2015年度參與外單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承諾書》(見附件)。
7. 蘭大不接收個人報送的材料。超過截止時間者不予受理項目申請。
四、項目申請受理時間進度安排
1. 2014年12月-2015年1月:生成ISIS系統(tǒng)用戶信息
2. 2015年1月下旬:召開倫理委員會進行倫理審查:如申報項目涉及人體試驗或人體組織,須進行倫理審查。
3. 2015年2月26-28日:申請書送外審
4. 2015年3月2日14:00:申請書查重(經查重后,項目組人員不得變動)
5.
6. 2015年3月6-9日:申請書修改、上傳
7.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張德奎 王興蓮 陳群飛
電話:8942722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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