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蘭州大學人事處及醫(yī)學院通知,201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已開始,現(xiàn)就我院2015年度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醫(yī)院承擔臨床教學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承擔臨床教學任務的護理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他專業(yè)崗位碩士學歷、且工作滿三年的人事代理制人員。
二、工作程序
(一)網(wǎng)絡申請
甘肅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于2015年11月2日起開通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申請認定系統(tǒng)。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于2015年11月2日-4日登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網(wǎng)www.jszg.edu.cn(進入“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填寫信息時“認定機構”為“甘肅省教育廳”,“確認單位”為“蘭州大學”,從事教學人員“現(xiàn)從事崗位”選擇“在職教學人員”,其他人員“現(xiàn)從事崗位”選擇“其他專業(yè)技術和管理人員”),注冊、提交個人信息。
(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和思想品德鑒定
申請人(教授、副教授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除外)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并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附件2),申請人進行品德鑒定并填寫《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附件3)。
(三)接收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要求雙面打印,貼與材料2相同的照片,并填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果”及以上欄目。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鑒定表內容由科室負責人填寫,人事處審核。
3.身份證復印件;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本科階段為師范類,須提供大學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及本科階段的教育學、心理學成績、教材教法課程成績、教育實習成績證明(需從檔案管理部門調出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申請人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1張,且與上傳至教師資格申請網(wǎng)中的電子照片為同一版。
5.除教授、副教授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或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外,其他人員需要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和原件及復印件,甘肅省高等學校師資培訓中心組織的崗前培訓考試合格證書或者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復印。
(四)資格認定審查和上報審批
學校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教師資格認定進行審查,審定為合格的申請人上報省教育廳,由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批后辦理教師資格證書。
(五)注意事項
《高校教師認定申請表》及《思想品德鑒定表》在醫(yī)院網(wǎng)站公告欄下載,并按要求填寫。所有證件原件審核結束后退還。請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進行網(wǎng)上注冊并按要求于11月3日五點之前至人事科(223房間)按時上報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相關要求
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一經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行為,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聯(lián)系人:張梅梅
聯(lián)系電話:8942259
人事處人事科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附件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