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精準資助要求,根據(jù)《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蘭州大本科生獎助管理辦法》(校學〔2020〕18號)、《關于下達2020年中央高校國家獎助學金名額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51號)和學校《關于開展2020-2021學年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將本年度我院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資助金額及發(fā)放方式
國家助學金分為三個等級,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按月發(fā)放至學生銀行卡中。我院總金額為1930000。各年級具體分配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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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總人數(shù) | 金額 |
2016級 | 364 | 382000 |
2017級 | 376 | 395000 |
2018級 | 365 | 384000 |
2019級 | 364 | 382000 |
2020級 | 368 | 387000 |
總計 | 1837 | 19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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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程序
1.學生申請(10月28日-11月1日)
學生向所在學院提交申請書、《蘭州大學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見附件2)和《蘭州大學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見附件3)。
2.班級(專業(yè)或年級)民主評議(11月1日-11月5日)
各班級(專業(yè)或年級)民主評議小組根據(jù)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生實際情況,認真進行評議,同時對往年確認的困難生信息進行調(diào)查核實,確定本班級(專業(yè)或年級)各檔次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推薦名單和國家助學金資助名單。
3.學院評審(11月5日-11月7日)
各學院學生獎助工作組對班級(專業(yè)或年級)推薦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和國家助學金資助名單進行評審,確定學院推薦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報送學生獎助中心。
4.學校審核公布
學校對學院上報名單進行審核、公示,并公布評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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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1.學生紙質(zhì)申報材料由學院存檔,一人一檔,編號管理。
2.各年級在工作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規(guī)范程序,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精準。同時,注意保護學生隱私。
3.輔導員需與申請學生逐一談話,詳細了解學生及其家庭實際狀況,確保資助的精準性,特別是對家庭經(jīng)濟受疫情、汛情影響的學生和建檔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養(yǎng)、殘疾等特殊困難學生,逐一摸排,精準認定,并給與精準資助。
4.根據(jù)《蘭州大學本科生獎助管理辦法》(附件4)規(guī)定,國家助學金資助等級應與困難等級對應,請各年級做好統(tǒng)籌工作。
5.學生獎助中心向各學院發(fā)送了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tǒng)與國務院扶貧辦開發(fā)信息系統(tǒng)比對的建檔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養(yǎng)、殘疾等特殊困難學生群體名單,為避免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tǒng)比對遺漏,請各學院開展摸排工作,對遺漏的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及時予以補充,填寫《學院摸排建檔立卡學生名單匯總表》(見附件5)并報學院學工組。
6.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國家助學金評定實行積極引導與自愿申請相結合的原則,根據(jù)教育部、國務院扶貧辦工作要求,建檔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養(yǎng)、殘疾等特殊困難學生原則上應確保應助盡助、無一遺漏,如存在個別特殊困難學生在充分了解國家資助政策的情況下,因家庭經(jīng)濟條件好轉等原因自愿放棄享受國家資助,各年級填寫《特殊困難學生未資助原因匯總表》并報送學院學工組(附件6)。
四、材料報送
1.請各年級于11月7日前完成相關工作,將《學院摸排建檔立卡學生名單匯總表》和《特殊困難學生未資助原因匯總表》電子版和掃描件發(fā)送至baich@lzu.edu.cn,智慧學工系統(tǒng)申請審批事宜另行通知。
2.學生紙質(zhì)材料:申請書、《蘭州大學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見附件2)和《蘭州大學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見附件3),提交至各年級輔導員處存檔,一人一檔,編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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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臨床醫(yī)學院學工組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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