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蘭州大學研究生獎助管理辦法》(校研〔2021〕38號)要求,2025年春季學期研究生助研津貼工作現在開始。助研津貼工作依托“研綜系統(tǒng)”(以下簡稱“系統(tǒng)”)進行申請、提交和審批(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現將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 ? 一、工作流程
? ? (一)即日起至3月10日中午,導師完成相應配套經費劃轉。經費劃轉最長時段為2025年3月——2025年8月(具體劃轉按照導師實際配套進行),一次性將一個學期內實際配套金額劃入導師個人助研賬戶。導師若逾期經費劃轉不到位的,將無法啟發(fā)津貼。
? ? (二)3月13日之前,導師在系統(tǒng)上根據助研情況啟發(fā)相應研究生的助研津貼并提交至學院審核。原則上,津貼啟發(fā)需由導師本人賬戶登陸進行,如有特殊需求經導師同意可由“賬戶助理”代為啟發(fā)。
? ? (三)3月14日之前,各培養(yǎng)單位在系統(tǒng)上完成審核提交。14日24:00之后學院審核提交的數據將在次月補發(fā)。
? ? (四)3月15日,研工部在系統(tǒng)上完成審批,制作并審簽3月份發(fā)放名單和經費劃轉單。
? ? (五)3月25日之前,啟動成功的當月助研津貼經財務處報銀行發(fā)放至研究生個人賬戶。
? ? 二、工作要求
? ? (一)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提交系統(tǒng)的名單和數據即為本單位研究生獎助工作評審委員會審定結果,需對本單位提交的所有數據負責,確保準確無誤。
? ? (二)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因故變更系統(tǒng)管理員的,需提交由所在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的報告至研工部,注明擬變更人員姓名、校園卡號以及變更原因。研工部審批通過后予以變更。
? ? 三、其他說明
? ? (一)導師按照研究生實際參與科研情況進行一個學期內助研津貼的配套,是否配套以及具體配套標準由導師自主決定。研究生一旦畢業(yè),次月將不再發(fā)放助研津貼,導師配套經費將暫存至導師個人助研賬戶進行后期配套使用。
? ? (二)助研津貼配套金額繼續(xù)按照相應標準執(zhí)行。
? ? A類:哲學、文學、歷史學、藝術學
? ? B類:經濟學、法學、教育學、醫(yī)學、管理學、數學、理論物理
? ? C類:理學、工學、農學
崗位類別 | 標準 | A類 | B類 | C類 | |||
導師出資下限 | 學校 配套 | 導師出資下限 | 學校 配套 | 導師出資下限 | 學校 配套 | ||
博士生 | (元/月) | 500 | 1000 | 700 | 800 | 1000 | 500 |
碩士生 | (元/月) | 100 | 400 | 200 | 300 | 300 | 200 |
? ? (三)原則上,助研津貼發(fā)放計劃一學期內不得予以變更(停發(fā)除外)。如有特殊情況提出變更的,需在每月13日之前由導師或學院在系統(tǒng)進行處理,逾期提交的數據,將于次月進行補發(fā)。
? ? (四)如遇問題可在技術支持群咨詢解決或聯(lián)系研工部咨詢解決,電話0931-8912963,郵箱[email protected]。
? ?? ?附件1:“研綜系統(tǒng)”助研津貼操作流程(導師部分)
?附件2:“研綜系統(tǒng)”助研津貼操作流程(學院部分)
蘭州大學第二醫(yī)院(第二臨床醫(yī)學院)
學生黨總支(學生處)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