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文章
- 08-01“與死神賽跑的人”的一天
- 09-15三甲評審,從我做起
- 07-31用實際行動詮釋新時代青年之擔當! ——記我院腫瘤外科護…
- 05-30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
- 05-17你眼中的青春是什么樣子?
- 05-08公文寫作 | 公文的印制與裝訂
公文寫作 | 行文規(guī)則
行文是公文制發(fā)全過程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指的是一個機關給內部機構或者另一個機關發(fā)文,這一發(fā)一收之間必然構成一對行文關系,通常包括上下級關系、平級關系、業(yè)務指導關系等幾種情況。
上行文是下級機關向上級領導機關(包括有業(yè)務指導關系的上級機關在內)的行文。在上行文的行文關系上,應當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1.原則上主送一個上級機關,根據(jù)需要同時抄送其他相關的上級機關和同級機關,不抄送下級機關。
2.黨委、政府的部門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重大事項,應當經(jīng)本級黨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權,屬于部門職權范圍內的問題應直接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3.下級機關報送的請示事項,如需以本機關名義向上級機關請示,應當提出傾向性意見后上報,不得原文轉報上級機關。
4.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不得在報告等非請示性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
5.除上級機關負責人直接交辦事項外,不得以本機關名義向上級機關負責人報送公文,不得以本機關負責人名義向上級機關報送公文。
6.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向一個上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抄送另一個上級機關。
下行文是上級領導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的行文。在下行文的行文關系上,應當注意處理好以下幾點:
1.主送受理機關,根據(jù)需要抄送相關機關。重要公文應當同時抄送發(fā)文機關的直接上級機關。特別是當涉及有關領導成員的任免、機構的增減、業(yè)務上的重要事項等事宜時,更應如此。
2.黨委、政府的辦公廳(室)根據(jù)本級黨委、政府授權,可以向下級黨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向下級黨委、政府發(fā)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級黨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經(jīng)政府審批的具體事項,經(jīng)政府同意可由政府職能部門行文,文中需注明已經(jīng)政府同意。
3.黨委、政府的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可向下級黨委、政府的相關部門行文。
4.涉及多個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務,部門之間未經(jīng)協(xié)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級機關應當責令其糾正或者撤銷。
5.上級機關向受雙重領導的下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抄送該下級機關的另一個上級機關。
平行文是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的行文。在平行文的行文關系上,應注意以下幾點:
1.選準文種。用于平行文的文種相對較少,主要有函、周知性的通知以及告知性的意見。
2.注意聯(lián)合行文的條件。同級黨政機關、黨政機關與其他同級機關必要時可以聯(lián)合行文。黨委、政府各自職權范圍內的工作,不得聯(lián)合行文。
3.黨委、政府的部門依據(jù)職權可以相互行文。
4.部門內設機構除辦公廳(室)外不得對外正式行文。
5.注意行文的語氣。在寫法上,由于平行文的各機關或部門之間是對等關系,因此要做到態(tài)度謙和、語氣平緩,不能唯我獨尊,強加于人,更不能用指示性的口氣。
6.不相隸屬機關之間一般用函行文。
?
摘自:《中國黨政機關法定公文寫作規(guī)范技巧與范例指導全書》
?
相關閱讀
- 上一篇:奮斗的青春,別樣的精彩[ 06-14 ]
- 下一篇:愿你護理一生,歸來仍是少女[ 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