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2022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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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級:
為貫徹落實國家精準資助要求,根據(jù)《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高校國家獎助學金名額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38號)以及學校《蘭州大學本科生獎助管理辦法》(校學〔2020〕18號)和《關于開展2021-2022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xiàn)將本學年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對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我校在校本科生。
二、國家助學金金額分配
國家助學金金額依據(jù)學院各年級本學年在校人數(shù)按比例進行分配,具體金額見下表。
年級 | 總人數(shù) | 分配金額 |
2017級 | 363 | 382000 |
2018級 | 364 | 383000 |
2019級 | 356 | 375000 |
2020級 | 369 | 389000 |
2021級 | 381 | 401000 |
總計 | 1834 | 19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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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家助學金資助金額及發(fā)放方式
國家助學金分為三個等級,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按月發(fā)放至學生銀行卡中。
四、工作程序
1.學生申請(10月18日-10月20日)
學生向所在年級提交申請書、《蘭州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見附件1)和《蘭州大學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見附件2)。
2.班級(專業(yè)或年級)民主評議(10月20日-10月22日)
各班級(專業(yè)或年級)民主評議小組根據(jù)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按照學校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生實際情況,認真進行評議,確定本班級(專業(yè)或年級)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推薦名單和國家助學金資助名單。
3.學院評審(10月22日-10月24日)
學院學生獎助工作組對班級(專業(yè)或年級)推薦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國家助學金資助名單進行評審,確定學院推薦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報送學生獎助中心。
4.學校審核公布
學校對學院上報名單進行審核、公示,并公布評審結果。
五、工作要求
1.學生紙質申報材料由學院存檔,一人一檔,編號管理。
2.各學院在工作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規(guī)范程序,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精準。同時,注意保護學生隱私。
3.輔導員需與申請學生逐一談話,詳細了解學生及其家庭實際狀況,確保資助的精準性。特別是對于因暴雨洪災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和符合資助條件的脫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脫貧不穩(wěn)定家庭學生、城鄉(xiāng)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yǎng)家庭學生、殘疾學生、孤兒等重點關注群體學生,學院要逐一排查,確保應助盡助、精準資助。
4.學生獎助中心向學院發(fā)送了中央下發(fā)的重點關注群體學生名單,此次國家助學金評定中未進行資助的,請學院填入《2021-2022學年重點關注群體學生未資助原因匯總表》并報送學生獎助中心(附件3)。
5.根據(jù)《蘭州大學本科生獎助管理辦法》(附件4)規(guī)定,國家助學金資助等級應與困難等級對應,請各學院做好統(tǒng)籌工作。
請各年級于10月24日前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說明,10月27日前完成系統(tǒng)審批,并將《2021-2022學年重點關注群體學生未資助原因匯總表》電子版和掃描件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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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3.2021-2022學年中央下發(fā)重點關注群體學生未資助原因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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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臨床醫(yī)學院學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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